2016年3月7日 星期一

採無票搜索魏民原因?國防部:應急

憲兵指揮部參謀長馮毅上午表示,針對魏姓民眾指控的「無票搜索」一事,他強調該案符合刑事訴訟法131-1條中的「無票搜索」,表示是民眾自行從防潮箱中把文件取出,進入屋內也是魏姓民眾自行開門讓他們進入,絕無「搜索獲得」。國防部法律司人權保障處長沈世偉說,刑訴法230到231條規定都有規定,偵查輔助機關若知道有犯罪嫌疑,就應開始調查。至於為何不先發函約詢?經詢憲兵,偵察有好幾種,可報請檢察官指揮,也可以「應急」自行主動偵查,這也是實務上憲兵或警察也會發出約詢通知書。馮毅上午在國防部臨時記者會上說,依刑事訴訟法第131條相關有票搜索與無票搜索,前者要經向檢察官申請,憲兵實施的是無票搜索,他說,憲兵與魏民碰面後,態度十分配合,所以憲兵順勢探問能否將這些資料提供交付,當時若魏某態度不配合,憲兵一定會採取強制處分的措施,如申請搜索票進行搜索。他強調,依刑訟法231條第2項,知道有犯罪嫌疑,就可開始逕行調查,若有詳細事證,再報請檢察官檢察官指揮,程序絕對按照相關法令規定辦理,絕無違法行為。 沈世偉也說,確實有這種作法,但針對此案,憲兵考量一開始若發出約詢通知書,會否對此案偵辦產生窒礙,其他人數到通知書會否有其他反應,軍方不清楚,所以當時用約的方式,而對方也同意配合。但好在,憲兵有說,整個過程都有全程錄影,司法機關已進入後續調查,可由司法機關認定並還原事實。憲兵指揮部參謀長馮毅上午表示,針對魏姓民眾指控的「無票搜索」一事,他強調該案符合刑事訴訟法131-1條中的「無票搜索」,表示是民眾自行從防潮箱中把文件取出,進入屋內也是魏姓民眾自行開門讓他們進入,絕無沒有「搜索獲得」。記者洪哲政/攝影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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