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竹縣黃姓男子搭乘酒駕的彭姓女友機車發生車禍,他為保護女友向警方謊稱是自己酒駕,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,其實酒後騎乘車的是彭女,情侶都被依偽造文書罪移送法辦,彭女更多吃上一條公共危險罪。警方調查發現,56歲黃男與42歲彭女10時許在竹東鎮把酒言歡後,兩情侶騎著機車到北埔,結果在台三線79公里處撞上電線杆,連人帶車倒在路邊水溝,警方獲報趕到現場,黃男酒測值達0.78mg/l,同行的彭女酒測值為0.97mg/l,警方隨即以現行犯帶回派出所。警方製作筆錄時,黃一再強調「車是我騎的」,坐在身旁的彭女一問三不知,不斷回「不知道、忘記了」等話語;警方調閱監視器才發現,酒後騎乘機車是彭女而非黃男,情侶都被依偽造文書罪移送法辦,彭女更多吃上一條公共危險罪。黃男不斷宣稱自己酒駕,警方調閱監視器才發現,酒後騎乘機車的是彭女。記者葉建宏/翻攝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兩情侶騎機車到北埔時,不慎在台三線79公里處撞上電線杆,連人帶車倒在路邊水溝。記者葉建宏/翻攝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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